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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政策、机构设置与操作指南培训班的通知

    2004年中国成为继美国、德国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贸易大国。预计2006年全年进出口贸易额历史性地达到1.5万亿美元大关,商务部发布数据显示:中国企业被拖欠的海外欠款大概有1000亿美元,而且每年还会新增150亿美元左右。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表示,1000亿美元还只是个保守估算。又国际商会负责人指出,中国是信用证欺诈最主要的受害国。国内贸易方面,企业间相互拖欠总额达到4万多亿元,5000家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应收帐款高达7700亿元,逾期帐款超过5500亿元,其中账龄在三年以上的达到24%。
    在中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今天,绝大多数企业日益面临“销售难、收款更难”的双重困境。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步伐不断加快,一方面,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争取客户订单,企业需要提供几近苛刻的优惠条件,利润越来越薄;另一方面,客户拖欠帐款,大量债权得不到及时回收,形成呆帐、坏帐,销售利润被大量侵蚀.当前,我国国内企业间的债权与债务总计高达10万亿,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也高达2万亿。因此商账追收对每个企业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关于举办识别供货陷阱,建立面向未来的零供关系培训班的通知

    随着零售业的快速发展,控制终端的零售商在流通领域日渐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而由于种种原因,流通领域中零售商与供应商的矛盾也日渐凸显,在当前形势下,集中表现为零售商对供应商的“压榨”。新近的一份调查显示,多数大卖场、超市、便利店及折扣店的结账周期仍超过60天,部分甚至多达120天;零售商强迫供应商无条件销售返利,或者约定以一定销售额为销售返利前提,未完成约定销售额却向供应商收取返利;与此同时,先前已经引起业内普遍争议的关于零售商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等为由向供应商收取费用的现象依旧存在。尽管商务部出台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零售商进行规制,对处于相对弱势的供货商实施保护。但拥有强大话语权的零售商依然通过各种技术性的手段对供货商进行压榨。为了帮助供货商识别业务环节中的种种陷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中国反商业欺诈网广泛听取了业界意见,研发了本课程,以便帮助广大供货商见了其规范的业务流程,杜绝零售商拖欠的种种托辞。

关于举办信用证操作规范与欺诈风险防范培训班的通知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一家银行(开证行)按照其客户(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向另一方(受益人)所签发的一种书面约定,根据这一约定,如果受益人满足了约定的条件,开证行将向受益人支付信用证中约定的金额。信用证在本质上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是现代国际贸易中重要的支付工具和融资工具。信用证的产生,本身就是因为异地异国间的贸易中存在着欺诈的可能性。而作为一种支付工具和融资工具,信用证方式本身并未消除国际贸易中欺诈的各种成因,同时由于信用证交易的复杂性以及信用证制度本身只关注单证相符而不去考虑其它因数的特点,导致信用证欺诈的频繁发生。信用证欺诈破坏了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对世界各国的对外贸易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关于举办尽职调查与海外直接投资培训班的通知

    随着近年来中国企业并购,特别是外资并购大幕的拉开,并购作为企业投资的一种重要形式也越来越多地成为中国经济生活中备受瞩目的一道亮丽的彩虹。但是,在并购过程中,由于购并方的疏忽,往往会导致这样那样的纠纷,并给购并方带来损失。为了尽量减小和避免并购风险,在并购开始前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是十分重要的。
    尽职调查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但有两种类型的尽职调查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是证券公开发行上市中的尽职调查;另一种是公司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前一种尽职调查行为比较容易受到重视,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法律法规对证券公开发行上市过程中各中介机构应承担的勤勉尽责义务有着严格的规定,为了保证自己出具的文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各中介机构会自觉地去进行尽职调查。但在公司并购中,特别是在善意收购中,尽职调查往往不能受到应有的重视。但是,作为能够核实目标公司资产状况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有利机会,尽职调查应当为买方公司所重视并由各中介机构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措施加以落实,以便在并购开始前尽可能地了解更多的事实情况,同时避免对买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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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二零零七年